工人君@权益 | 这个春节,是“就地过年”还是“平安返乡”?——让网友瞬间破防的返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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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春节,是“就地过年”还是“平安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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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友瞬间破防的返乡政策:
“只要你在的街道没有封闭起来,你就可以回来。”
近日,一位网友分享了浙江某地疫情防控办暖暖的回应。这位网友人在北京,老家是浙江下面的一个地级市。由于北京的行程码带星了,他给老家疫情防控办打电话问能不能回去。疫情防控办表示,可以回去,中高风险地区也能回去,只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除非是中高风险区里全域封闭管理的街道回去的才要集中隔离。
工作人员还问他:“想家了吧?多久没回来了?想回来就回来吧。”“只要你在的街道没有封闭起来,你就可以回来。”
这位网友听到后,瞬间破防了。
无独有偶,据杭州日报报道,23日,一位浙江宁波网友也在朋友圈分享了自己的暖心经历:“破防了。每天都在担心过年能不能回家,一大早接到宁波防疫办电话说看到机票信息,提醒要做48小时核酸,路上做好防护,欢迎回家过年。”
宁波疾控中心疫情咨询电话客服称,低风险地区备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社区报备后可以正常返乡,希望大家都能可以正常平安的回家过年。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暖心。
链接:
国家卫健委:春节返乡政策执行防止一刀切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n3319l4iv8c是否“就地过年”?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22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我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明显下降。但近期部分地区接连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报告,疫情扩散和外溢风险仍然存在。春节临近,人员开始返乡,对于来自不同风险区域的返乡群众,各地要分类、分区精准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一刀切,防止层层加码。
八部门单位联合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总工会、国铁集团等八部门单位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对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出四方面部署安排。
据新华社报道,服务保障工作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做好出行服务。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错峰出行,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对集中出行农民工组织开展“点对点”专车、专列运输服务。 二是做好就业服务。通知提出,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稳岗留工,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重点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帮助农民工提升技能水平。 三是维护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通知强调各地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好就地过节农民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四是加强关心关爱。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做好农民工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等健康服务,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兜底保障,让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资 讯
江苏泰州警方侦破“1·18”黄金大案
经过连续80个小时奋战,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的“1·18”黄金大案告破,泰州警方于22日凌晨在江西省南昌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缴获5000余克被盗黄金饰品。据新华社报道,1月18日上午,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接到报警,辖区寺巷街道内的中国珠宝店被盗黄金饰品2000余件,价值400余万元。接到报警后,泰州警方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件侦破机制,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图像侦查、物证鉴定等多手段综合分析,1月21日晨,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吉林省磐石市人张某,并确认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安徽方向逃窜。专案组立即循线追踪,在上级公安机关协调下,得到安徽、江西警方全力支持,于1月22日凌晨在南昌市一小旅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125名快递小哥禁毒立功!
公安部兑现奖金80余万元
2021年,公安部会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中,公安禁毒部门根据举报破获案件135起,奖励快递小哥125人,兑现奖励资金84.8万元。据工人日报报道,为打击“互联网+寄递”等新出现的涉毒犯罪活动,公安部会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于2021年9月1日至12月1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打击整治寄递渠道涉毒活动。这次行动是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首次在全国范围的协同行动,也是禁毒工作跨部门合作的一次有益尝试。行动期间,全国共破获寄递渠道毒品犯罪案件1709起,是上年同期的1.6倍。其中,破获涉寄递渠道部督毒品目标案件62起,打掉团伙网络60余个,抓获吸贩毒人员2946名,公安禁毒部门根据举报破获案件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3名,缴获毒品458.3公斤。据悉,2022年,公安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寄递+物流”禁毒行动,持续深化和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问
别人利用我的个人信息购买了社保,该怎么办?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我以前在重庆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上个月应聘到一家农商城当保安,农商城准备为我购买社会保险时发现,我的身份信息已经在别的单位购买了社保。之前,我对此毫不知情。经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答复称,如果我现在要购买,就必须将原来那份社保撤销或者转移。当地社保局参保科的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是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我的个人信息购买了社保。可这家公司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我自己并不知道这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的身份证没有遗失,也没有借给别人使用过。仔细回想,有可能是以前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时,曾经向管理方提供过身份证复印件,才造成了信息泄露。请问,面对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办理社保呢?重庆 殷先生
为您释疑
殷先生您好!您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并追究冒用您身份证件的法律责任。一、您现在的问题是联系不上为您购买社保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信息查询渠道查询该公司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配合解决该问题,通过协商解决将原来社保转移到农商城。二、由于该行为属于伪造劳动关系,若是该公司不配合,您可以向社保监管部门投诉,社保监管部门有权要求该公司纠正违法行为。三、由于您的情况或许涉及身份信息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一规定看,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重庆津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卫东
本期编辑: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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